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新城开发区匹克项目南侧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新城开发区匹克项目南侧配套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6978元(含税),渣土消纳费238584元(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渣土消纳费不下浮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8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ol/col******/index.html******街道)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加密并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ol/col******/index.html)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须办理质监手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承诺书中承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安全员)须符合相关备案要求,请投标人自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如中标后因人员原因未能办理质监手续,将没收履约担保并赔偿相关损失。
7.2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承诺书中承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安全员)需考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街道横湖中路99号 | 地 址: | ******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 |
联 系 人: | 方丽微 | 联 系 人: | 陈莎莎 |
电 话: | 0576-****** | 电 话: | 0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