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书京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样板技术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委员会同意,将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书京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样板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公开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资格预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书京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样板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ZJ尤字招(2025) 0021号¨
3.预算金额:600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 计划工期/服务期:提供“陪护式 ”服务,服务内容工作时间为 1 年。
二、项目概况: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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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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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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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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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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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估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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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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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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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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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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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书京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样板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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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
2、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
3、******居环境整治的设计与方案指导
4、公共空间改造提升
5、农房改造提升
6、社区营造与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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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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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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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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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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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三年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5、根据省文件闽建村【2022】8号第九条要求“优选有经验的台湾团队”前来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08:00 — 2025年08月22日18:00,收件邮箱:******,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并现场答疑。
2、报名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④中小企业证明函(采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给出的模板)加盖公章;
⑤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材料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附件)形式提供,在资格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资格响应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⑥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案例、资质、荣誉等材料供专家作为推荐参考资料。)
注: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按要求盖章后: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因网络无信号、网速慢或其它任何问题导致供应商的报名资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在非报名时间内接收到的报名资料均视为无效报名资料(即报名未成功);②将纸质原件材料(共4份)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材料现场送达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现场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26日上午10:00,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108******服务中心)。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委员会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投标人
1.本项目拟选取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参与项目采购活动,当有效报名家数为三家时,则全部入选参与项目采购活动;当有效报名家数大于三家时,由采购人择优选取供应商参与项目采购活动;但有效报名家数少于三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采购人不承诺所有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均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发出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址:尤溪县台溪乡书京村2号 邮编:365111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3号 邮编: 365100
联系人: 陈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