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福城南片区利益统筹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民湖路(观澜人民路-长湖路)房屋征收项目实施工作,特发布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城南片区利益统筹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民湖路(观澜人民路-长湖路)房屋征收项目。
二、项目位置:************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三、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办事处。
五、委托内容:对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构筑(附属)物、其他附着物等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六、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以上资质(暂定期内的三级除外)。
七、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携带原件核验)
(一)《福城南片区利益统筹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民湖路(观澜人民路-长湖路)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授权委托书(如有);
(七)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八)报名承诺书。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选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交上述资料;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18:00时止;
(三)报名地点:龙华区章阁老村东区128号瑚琳工业园E栋(章阁项目指挥部);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四)选取方式:被征收人协商选取;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九、其他
(一)本次公告是为了建立福城南片区利益统筹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民湖路(观澜人民路-长湖路)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最终确定1家评估机构从事福城南片区利益统筹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民湖路(观澜人民路-长湖路)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
(三)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进入福城南片区利益统筹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民湖路(观澜人民路-长湖路)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的评估机构应参与协商会议和摇号工作,不得缺席。
******办事处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