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43垫江县沙坪至澄溪段新改建工程(一期)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国道G243垫江县沙坪至澄溪段新改建工程(一期)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的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根据建办市【2024】22号文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环保工程师实施执业制度”。招标文件要求注册环保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不合理,且项目工作内容未包含环保等内容,应予取消。
回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道路工程等4个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执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22号文中,执业管理要求是自2027年1月1日起,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工期的时间不匹配;且本项目为国道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环境错综复杂,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有相应要求,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匹配。
问题二:施工图招标却未提供任何初步设计相关资料,技术部分无法开展,明显为前期相关单位量身定制。
回答:本项目初步设计资料已随本通知一同发布,详见附件。
问题三:**********。
回答:潜在投标人提了一条与招标项目无关的内容。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初步设计资料已随本通知一同发布,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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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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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相关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