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土地组卷技术服务(林地及草地部分)
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
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
本工程土地组卷技术服务(林地及草地部分)任务及要求:
(1)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勘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范围线,完成永久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内容包括外业勘测、提交勘测定界报告书、勘测成果图件、专家验收意见等。调查勘测成果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技术要求。
(2)组卷报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占补平衡方案编制;不可避让报告编制;生态系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考察论证并取得签字;项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数据处理及数据融合,协助业主上报信息,完成地块信息并录入系统;通过各级主管单位各部门的审查。
(3)征占使用林地、草地手续完成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林地、草地使用手续办理,完成逐级报批。永久用地取得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
现更正为:
一、本
工程
土地组卷技术服务(林地及草地部分)任务及要求:
(
1)资料收集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项目
用地范围线
,搜集项目区范围内的三调数据、乡镇村界线、林草湿数据、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
相关数据。
(
2)
数据处理
对项目区范围内的三调和林草湿进行融合,统计项目区占用林地和草地的面积、地类和保护等级等相关信息。
(
3)
现场调查
对项目区占用的林地、草地进行现状调查、并对不一致的地块进行认定。
(
3)
报告编制
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和草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完成组卷
。
(
4
)
手续报批
由县、市、省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最终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和使用草地行政许可。
更正事项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
2.2.4(1)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近 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描述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以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现更正为:
1.
近
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描述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更正事项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内容,因招标文件涉及到实质性内容更正,原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
时间和开标时间
为
2025年7月18日09时00分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
时间和开标时间
为
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