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幼儿园分园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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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报批******幼儿园分园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的函》(琼中教育函〔2025〕313号)、《******幼儿园分园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海南长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幼儿园分园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分园改造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海榆路287号。
******幼儿园分园原有教
室进行改造,改造层数3层,层高均为3.5米,框架结构,改造为9个班(含休息区及课堂区)及一个厨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067.20平方米;新建围网长度308米、两扇钢结构大门及一扇钢围栏门;购置安装一栋成品钢构保安室(休息办公一体),拆除彩砖地面,面积40平方米;铺设C25混凝土路面,面积40平方米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总投资为982161.1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46344.3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26092.47元,预备费为9724.37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预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预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八、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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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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