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京江宁项目4.2米小型冷藏车的采购立项(二次) 项目编号:251OE******
项目地址:神舟路36号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概况:目前项目已开仓运营,需开展相关仓配业务,需购置冷藏车一台。
公告名称:南京江宁项目4.2米小型冷藏车的采购立项(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5-02-20 12:00:00
公告附件:
附件3.关于南京江宁项目4.2米小型冷藏车的采购文件(二次).doc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南京江宁项目4.2米小型冷藏车的采购立项(二次) 标段/包编号:251OE******/01
采购控制价(元):157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工期(天):15 工期说明:暂定为1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招标/采购范围:4.2米小型冷藏车一台,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不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市场主体登记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为车辆品牌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委托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个签约合同且总金额大于15万元人民币的冷藏车辆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 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项目基本情况规模描述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②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相应业绩指标,还需补充提供由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项目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如有)、合同方案图纸附件或技术参数附件、原合同甲方其他证明文件等非自行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辅证; ③投标人可将合同及证明材料中的项目规模******委员会审核。 ④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2-20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5 12:00:00
质疑截止时间:2025-02-25 12:00: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5-02-25 12:0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5-02-25 12:00:00 开标时间:2025-02-25 12:00:00
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地点:深国际大厦15F
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149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对外监督人员:王工 对外监督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