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19
******学校(采购人)的******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76 ,采购代理编号:HNBD-(CGZB)-******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76
3、采购代理编号:HNBD-(CGZB)-******
4.采购项目预算: ******.8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1 | ******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85 | 详见磋商文件 | 331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供应商资质证书如处于更换期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满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须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4)10号)的要求),并提供资质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
1、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供应商资质证书如处于更换期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满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须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4)10号)的要求),并提供资质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并附“信用中国”网站和无违法违规记录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
6、供应商可以携带U盘到******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1室)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1月19日起~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湘潭大道281号湘潭万达广场A座1单元******-******号)获取磋商文件。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湘潭大道281号湘潭万达广场A座1单元******-******号)。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学校
地 址:湘潭县锦石乡唐家湖村
联系人:刘校长
电 话:138-7524-0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1室
联系人:张海玲 黄茜
电 话:0731-******
邮 箱:******2@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1)投标保证金
******财政局文件【潭财购〔2024〕12号】》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磋商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3星信用。
(2)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 户 ******有限公司湘潭湖湘支行
银行账号:************3647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张会计
财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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